招标信息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天车轨道及车轮轮线调整项目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4
年3月25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天车轨道及车轮轮线调整项目采购招标。招标编号:dnwx202403-002。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进行供货。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预计2024年3月25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4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5000元整,标书费3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到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211111211018010******(汇款前与业务员确认)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3月24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具有起重机维修资质的企业。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米乐app官网下载的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90%, 10%质保金(质保期1年)。
十、米乐app官网下载的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招标联系电话:13940253064
招标联系人:杨楷
十一、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02450500
附件:1-2-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1-2-2.招标要求
1-2-3.投标函
1-2-4.资质承诺书
1-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2-6.授权委托书
1-2-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
2 | ||||
合计 |
招标要求
天车轨道及车轮轮线调整技术要求
一、需要修理内容:
1.调整维修天车轨道、起重机走行轮及轮线,检查啃轨原因。
2.轨道需要调整两次,间隔6个月。
二、修理过程中的要求:
1.修理前乙方必须到甲方设备所在现场,对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详细的检查,并记录作为修理后的验收依据,做出维修计划交给甲方。
2.乙方进入现场后,需按甲方指定作业地点进行修理,修理过程中拆除、吊装、分解、安装、厂内外运输等工作均由乙方完成。
3.损坏的螺母、压板及维修、调整所需的一切材料由乙方负责。
4.所有更换的零部件及施工质量,均要求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达到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验收标准。
5.乙方提供所有工具、材料、仪器。所用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乙方需遵守甲方厂内作业的所有相关规定(如安全操作、环保排放、出厂入厂等相关规定)。
7.拆除及安装过程中不可破坏原有轨道梁结构。
8.维修过程中,如有不可预见性问题,双方协商另议。
三、验收
1.两根轨道相对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0mm。
2.轨道接头的缝隙一般为1~2mm。
3.轨道纵向倾斜度不超过1/1500。
4.直线性误差为±3mm。
5.轨道接头处横向位移和高低差均不得大于1mm。
6.天车轨道轨距的允许偏差为±5mm。
7.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
8.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5㎜。
9.当天车轨道跨度≤10m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
10.当天车轨道跨度>10m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s=±[3 0.25×(s﹣10)],最大不应超过±15㎜。
11.同一载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通用不应大于10㎜
12.两平行线轨道的接头位置宜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天车前后车轮的基距。
13.轨道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拧紧螺栓前,轨道应与弹性垫板贴紧,当有空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垫板大于10—20㎜。
14.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并紧固螺栓,确保螺栓无松动现象发生。
15.大车跨度l的偏差不应超过±5mm。
16.大车双梁跨度l1、l2的相对差不应超过5mm。
17.大车轮垂直偏斜不应超过轮高的1/400(只许下轮缘向外内偏斜)。
18.天车轮地脚螺栓与车体连接均应牢固。
19.大车车轮与轨道接触面无啃轨、行走无异响、平稳运行。
20.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填写竣工报告。
四、质保期及服务
1.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12个月。
2.质保期内服务
2.1、天车轨道修理内容涉及问题出现故障,乙方必须在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2、在质保期内,天车轨道由于调试及修理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附件:检修天车轨道及调整轮线明细表:
序号 | 单位 | 厂房位置 | 资产编号 | 规格 | 双侧轨道(m) | 备注 |
1 | 结构件分厂 | h01东1 | 211-076 | 100/20t*34*22m | 600 | |
2 | 结构件分厂 | h01东4 | 211-073 | 50/10t*34*14m | ||
3 | 结构件分厂 | h02东1下 | 211-169 | 50/10t*32.5m | 1100 | |
4 | 隧道掘进装备分厂 | g01东3 | 211-085 | 100/20t*28.5m*18m | 560 | |
5 | 隧道掘进装备分厂 | g01东4 | 211-155 | 75/15t*28.5*16m | ||
6 | 隧道掘进装备分厂 | g01东5 | 211-156 | 50/10t*28.5m | ||
7 | 隧道掘进装备分厂 | g02高东1 | 211-081 | 250/50t*33.5m*24m | 940 | |
8 | 隧道掘进装备分厂 | g02高东2 | 211-080 | 250/50t*33.5m*24m | ||
9 | 隧道掘进装备分厂 | g02东2 | 211-084 | 75/20t*32m*18m | ||
10 | 隧道掘进装备分厂 | g02东3 | 211-087 | 50/10t*32*16m | ||
11 | 散料装备分厂 | f06东2 | 211-117 | 75/20t*34*14m | 148 | |
12 | 散料装备分厂 | f07东2 | 211-195 | 50/10t*28.5*14m | 148 | |
13 | 重装分厂 | c02南1 | 211-047 | 75/20t*32m*22m | 768 | |
14 | 重装分厂 | c02南3 | 211-046 | 75/20t*32m*22m | ||
15 | 重装分厂 | c02高南2 | 211-045 | 250/50t*33.5*24m | ||
16 | 重装分厂 | f01东1 | 211-039 | 50/10t*28.5*12m | 576 | |
17 | 重装分厂 | f01东3 | 211-040 | 100/20t*28*20m | ||
18 | 重装分厂 | f05高东1 | 211-066 | 160/20t*34*16m | 1152 | |
19 | 重装分厂 | f05高东2 | 211-067 | 160/20t*34*16m | ||
20 | 重装分厂 | f05东2 | 211-064 | 50/10t*32*20m | ||
21 | 重装分厂 | f05东3 | 211-177 | 50/10t*32m*13m | ||
22 | 重大部件分厂 | c02高南1 | 211-001 | 250/50t*33.5m*22m | 240 | |
23 | 重大部件分厂 | c03南1 | 211-111 | 50/20t*28*22m | 576 | |
24 | 重大部件分厂 | c03南2 | 211-002 | 200/50t*28m*17m | ||
25 | 重大部件分厂 | c03南3 | 211-003 | 200/50t*28m*26m | ||
26 | 重大部件分厂 | c04南1 | 211-172 | 75/20t*33m*17m | 576 | |
27 | 重大部件分厂 | c04南2 | 211-004 | 100/20t*33m*17m | ||
28 | 重大部件分厂 | c04南3 | 211-171 | 100/20t*33m | ||
29 | 重大部件分厂 | f02东4 | 211-041 | 50/10t*28*16m | 408 | |
30 | 重大部件分厂 | f02东3 | 211-042 | 100/20t*33*20m | ||
31 | 重大部件分厂 | f02东1 | 211-065 | 100/20t*28m*16m | ||
32 | 重大部件分厂 | f06东5 | 211-116 | 50/10t*34*14m | 300 | |
33 | 重大部件分厂 | f07东4 | 211-196 | 50/10t*28.5m*14m | 276 | |
合计 | 8368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后6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资质承诺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 ||||||
序号 | 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1 | 轨道调整 | - | 米 | 8368 | ||
2 | 起重机轮线调整 | - | 台 | 33 | ||
合计 | ||||||
服务承诺: | ||||||
承诺付款条件: | ||||||
承诺供货周期: | ||||||
补充说明的其他优惠条件: | ||||||
备注: 交货地点: |